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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

发布日期:2020-10-10

1. 锅炉房是学院的重要部门,为确保安全,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。

2. 禁止在锅炉房存放易燃物品。确因工作需要库存少量润滑油、油桶及油壶时,应统一放在指定地点,并指定专人管理。

3. 锅炉房配备消防器材应认真管理,保障使用,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。

4. 除值班司炉工外其他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、烟门及电器开关。

5. 锅炉在运行和压火期间,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。

6. 锅炉房一旦出现故障,值班人员需迅速准确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,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。

7. 节假日停炉期间,锅炉房必须有人留守值班。

8. 拉渣或非本锅炉房人员借用工具、配件,应有相关领导批准方可给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