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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交大城市学院各项排污监测符合要求

发布日期:2021-03-05

西安交大城市学院各项排污经监测均符合要求, 2021年3月5日收到监测合格报告书。 按照西安市环保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,依据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、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、《油烟排放标准》等技术规范,条保部配合陕西华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,于2021年3月对学院锅炉废气排放中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气黑度、低浓度颗粒物,及食堂油烟、厂界噪音等按要求点位和频次进行了例行监测数据采集,在线提交了2020年度执行报告和2021年一季度监测数据录入。经监测,各项指标完全符合排污许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