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、中心(部)及有关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,学院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4月2、3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4月4日(星期一、农历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
二、4月5日(星期二)教职员工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
三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放假期间,学院的总值班工作由保卫部负责,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一楼保卫部值班室,值班电话为86652110。
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
2016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