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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巡回检查制度

发布日期:2020-10-10

1. 为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,值班人员必须按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。

2. 检查上煤机,除渣机,鼓风机,引风机是否正常,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。

3. 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。

4. 检查锅炉房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、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。

5. 检查水箱水位,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,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是否正常。

6. 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。

7. 检查炉渣清除情况。

8. 检查安全阀附件和一次仪表、二次仪表是否正常,各指标信号有无异常变化。

9. 检查炉排变速箱、前后轴、风机、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。

10. 值班人员在巡回检查时要做到认真、细致,不漏项。

11. 不允许擅自延长检查的间隔时间,更不允许无故不做巡检。

12. 如遇特殊情况(如设备故障、带病作业等),巡检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缩短巡检间隔时间,增加巡检次数。

13.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,并将检查结果计入设备运行记录。

14. 应及时将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,听取指示。